2019年6月16日星期日

轉載 一 山中雜記:

我的態度是這樣:

不管是什麼問題,我都根據事實說話,而不是個人感觀的「道德」。假如正義不是奠基於事實之上,這個正義正極有限。

美國的司法、自由、民主的確是比中國好很多,但這不代表它所說任何一切都是正確。事實上,它作為一個國家更重視維持它的霸主地位而非世界的安全、穩定、民主自由:它就親手推翻好幾個民主政治體讓極權醞釀。中國是一個極權國家,但這不代表它所做的一切都是錯誤,發展是人權的一個範疇,所以它說它大幅改善了人權你不能說它錯,而應該是說經濟上的人權與社會政治人權不存在必然的衝突。你需要以事實分清對錯才能提出正確的方法作出改變。

再說,我不是傻子不會隨歌起舞。

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

暴動,怎樣粉飾仍然是暴動

上次去遊行的人其實等於是替計劃暴動的人打氣。暴動發生後,是否心理上接受不了自己間接參與暴動的事實,所以要盡力去替暴徒塗脂抹粉?
逃犯條例修訂

究竟有什麼好怕?

怕中共會隨便找一條罪名引渡你上去嗎?

你是誰?

為何要這樣害你?

如果怕的話就不要上大陸。在大陸境內犯罪才有可能被引渡。

如果你經常往返大陸,他們直接在大陸拘捕你就行了,為何要放你出境再從香港引引渡你?